近日,集团公司批复了一院上报的天宁包装公司(四级公司)骨干持股方案。该方案是集团公司启动四级公司制企业骨干持股工作后首批获得批复的方案。
2014年年初,集团公司下发了《关于开展所属四级公司制企业骨干人员持股工作的指导意见》,一院认真组织学习研究《指导意见》的内涵和要求,通过认真梳理,经广泛征求意见,确定8511所天宁包装公司为一院首次启动骨干持股工作的四级公司制企业。
为扎实稳妥推进该项工作,院加强顶层策划,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成立专项组织机构,组织开展方案编制、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审查、职工大会召开等工作,在方案论证编制过程中,院所两级组织进行多轮审查,与集团公司机关保持密切沟通,最终确定了以公司4名骨干人员向公司增资的方式获得公司股权的骨干持股方案,天宁包装公司股权结构从8511所一人公司转变为国企和自然人共同持股的混合所有制公司,为实现公司股权多元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此次包装公司实行骨干人员持股工作顺应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在国企改革中应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形势,对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进一步激发活力,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文/龙钫)